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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宿遷市泗洪縣人民法院在當地一論壇上曝光了一批“老賴”。令人驚訝的是,這批老賴身份十分“豐富”:縣教育局、環保局、民政局、地稅局、公安局等多個單位的公務員“榜上有名”,更令人吃驚的是,名單上還有一位人大代表。現代快報記者 孫旭暉
  製圖 李榮榮
  51名“老賴”中,一半是公職人員
  10月29日,泗洪縣人民法院在當地某論壇上公佈了第三十四批拒不履行義務被執行人員名單。這次公佈的名單中,“老賴們”的名氣較之以前大了許多:電視臺播音員、小學校長、警員、副局長、縣人大代表……現代快報記者發現,在這51名“老賴”中,來自各個行政、事業單位的公職人員就占了一半以上,共有27人,其中公務員17人。從事教育事業的老師、校長有14人。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名單公佈後,不少被執行人主動與法院聯繫表示將盡自己最大能力積極履行義務。從10月30日下午開始,就有被執行人陸續要求履行還款義務,截至昨日下午3點半,已有5名被執行人履行了大部分義務,剩餘部分也與權利人達成還款協議。
  在這些“老賴”中,以泗洪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警員王超欠下的執行款最多,高達140萬元。而泗洪縣法院於2012年12月21日就作出了民事調解書,但至今這筆錢仍未執行到位。
  被曝光城管副局長:我只是給人擔保
  在法院公佈的這51位“老賴”中,泗洪縣歸仁鎮歸仁居委會書記、縣人大代表張順龍和泗洪縣城管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徐寧備受關註。
  2005年9月至2006年4月,張順龍分數次向朋友武某借錢,但卻一直沒有還錢。武某數次討要未果後,將張順龍告上法庭,法院於2013年12月17日對此案作出判決,但判決書所確定的70萬元給付義務,張順龍至今都沒能履行完畢。對此,泗洪縣歸仁鎮歸仁居委會一工作人員表示:“他平時工作比較認真,借錢的事情沒聽說,不便多講。”
  而徐寧在說起自己作為“老賴”被曝光後,認為自己很委屈。“我和另一位同事這次都被曝光了,但我們只是給人做擔保的。”徐寧告訴記者,幾年前,他的一位朋友向銀行做的貸款,當時拉他做了擔保人。“這朋友跟我也不太熟,法院下了判決書以後,貸款人就一直躲在南京沒回來過,我們幾個擔保人就成了‘老賴’,現在正跟銀行協調這個事情。”此外,徐寧告訴記者,與他一同作為擔保人被銀行起訴的同事也在曝光名單內,因二人都不是借款人,與借款人的關係也不夠密切,因此不便多說,隨後便掛斷了電話。
  昨日下午,現代快報記者又電話聯繫了其他幾位被執行人的工作單位,但工作人員在電話中均表示自己並不知情。
  前10個月,實際執行率不到五成
  現代快報記者從泗洪縣人民法院瞭解到,該院今年1至10月,共執行結案2535件,實際執行到位的只有1172件,實際執行率僅46%。當事人躲避執行,人難見,財產難找,更有部分被執行人惡意轉移財產、拒不交出被查封的車輛,對抗執行。還有的人寧願還他人債務,也不履行法院強制執行的案件所確定義務。雖然今年司法拘留了276人,但對被執行人的威懾力度明顯不足。
  記者瞭解到,根據催收流程,法院在曝光後,被執行人應儘早自動履行義務或者與權利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如果繼續賴賬,法院可對其採取限制人身等其他強制措施,還將對“老賴們”的徵信系統做出記錄,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延伸
  對公職人員成“老賴”
  法律中暫無特殊規定
  “現在我國實行的《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公務員法》中,對該問題也沒有明文規定,因此公職人員成為‘老賴’後,是和普通公民一樣根據法律判決的,如果要對他們做出處理的話,也是各地政府出台一些方法對他們進行約束。”宿遷市宿興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雪松認為,雖然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但泗洪縣這個做法還是值得提倡的,對樹立法律權威,形成打擊規避執行新常態,維護泗洪百姓利益有十分積極的作用。
  現代快報記者瞭解到,由於公職人員借款或是為他人出面擔保,最終無力償還成了“老賴”,此類現象以前並不多見,因此泗洪縣暫時對公職“老賴”並沒有出台特殊規定。  (原標題:泗洪曝光51名“老賴”,一半有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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