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臺北7月21日電 (記者 黃少華 林永傳)臺北捷運(地鐵)4死命案的嫌疑人鄭捷,21日遭臺灣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死刑。
  今年5月21日下午,21歲的大學生鄭捷決定執行首起捷運殺人案。他持鈦鋼刀搭乘臺北捷運,從龍山寺站開往江子翠站途中,在車廂內隨機刺殺乘客,造成4亡22傷。
  新北檢偵查後,認定鄭捷涉犯殺人罪4次、殺人未遂罪22次,所為符合“大規模殺人”定義,手段凶殘、泯滅人性令人髮指,起訴鄭捷並求處死刑。
  7月21日下午,新北地院召開移審羈押庭,由新北地院發言人樊季康擔任審判長,鄭捷在庭訊過程雙手抱胸、不斷交換抖腳,且多以“對”、“沒有意見”回答。合議庭仍認為被告涉犯殺人重罪,嫌疑重大,情節嚴重且有逃亡之虞,裁定予以羈押。
  檢方調查,鄭捷小學曾和兩名女同學發生爭執,自戀的他自覺受傷,立下殺人報複誓言;初中時受同學影響,發展出若沒特別表現,無法得到註意的“標記”。
  6月,臺大醫院受托對鄭捷進行精神鑒定,結果認定他犯案時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而缺乏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具有受審的能力。
  醫院精神鑒定結果顯示,鄭捷具有反社會、自戀人格,性格不成熟,常有標新立異的舉動,欠缺對他人遭遇的同理心,認為世界虛無,人生沒有意義,傾向悲觀,對於應付人生的事情覺得麻煩。他長期有尋死念頭,但無勇氣自殺。(完)  (原標題:臺北地鐵喋血案嫌疑人被求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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